关于有序推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随着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的实施和全市人民上下齐心努力,我市本轮疫情已逐步缓解,部分区域开始解封。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按照属地街道(镇)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新房销售代理售楼部、二手房经纪门店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应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各经纪机构应参考《重庆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突出问题和困难可及时反馈我会。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