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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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协会收费公示

一、会费

(一)收费依据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关于会费标准修订的公告》

(二)收费标准

1.土地估价、土地登记代理会员单位和房地产评估一级备案等级会员单位会费:5000元/年;

2.房地产评估二级备案等级会员单位会费:3500元/年;

3.房地产评估三级备案等级会员单位会费:2000元/年;

4.个人会员会费:1000元/年。


二、专业技术评审费

(一)收费依据

《关于印发<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房学〔2021〕38号)

(二)收费标准

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计算表

档次

评估总值(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200以下(含)

3.0

2

200~1000(含)

1.5

3

1000~2000(含)

0.9

4

2000~5000(含)

0.5

5

5000~8000(含)

0.25

6

8000~10000(含)

0.12

7

10000以上

0.06

1.住宅类房地产的评审费用最低为0.5万,最高8万元;非住宅房地产的评审费用最低为0.8万元,最高为15万元。

2.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需要异地查勘的,评审人员的差旅费用、住宿费用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另行结算。


三、征收补偿鉴定费

(一)收费依据

《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22〕10号)

(二)收费标准

1.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方式收取鉴定费,累进计费率执行以下标准:

档次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万元)

累进计费率标准(‰)

1

200以下(含)

3.0

2

200-1000(含)

1.5

3

1000-2000(含)

0.9

4

2000-5000(含)

0.5

5

5000-8000(含)

0.25

6

8000-10000(含)

0.12

7

10000以上

0.06

2.按上述累进计算方式,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单户鉴定费用最低为0.5万元,最高为8万元;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的,单户鉴定费用最低为0.8万元,最高为15万元。

3.鉴定需要实地查勘的,经鉴定申请人同意,赴实地查勘的鉴定专家组成员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据实另行结算。

4.以上的“户”系按申请鉴定所涉及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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