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提醒
行业各机构:
当前,新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趋稳,但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周边地区疫情形式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 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提醒》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行业机构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属地街道(镇)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机构门店、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晰防控流程,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安保、应急、卫生消毒等岗位负责人及相应职责。
二、严格落实门店人员出入管理
一是要做好内部人员防控管理。要做好机构门店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测和排查登记。重点排查前往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渝员工,询问、核实并登记员工流动情况,确保信息可查询、追踪,严防疫情输入性、扩散性传播;二是要做好机构门店、办公场所的防控管理。要充分保障防疫物资,严格到访人员防护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扫码等级等措施。发现中、高风险地区关联形成史或确诊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及时报告社区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优化疫情防控方案及措施
行业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深入查找风险漏洞,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持续规范防控消毒、核算检测、场所扫码等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操作手册》 《重庆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自身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