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规资规范〔2023〕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见附件)。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