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机构:
为共同维护本市房地产、土地评估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协会将逐步开展对公房地产、土地抵押贷款评估服务明码标价工作。按照工作计划,我会已顺利开展房地产住宅类个人抵押贷款评估服务业务明码标价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现将对公房地产、土地抵押贷款评估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会全体团体会员机构。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项目:对公房地产、土地抵押贷款评估服务。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查勘、市场调查、报告出具及底稿归档等环节。
(三)计价方法:根据评估值比例、固定费用等方式对收费进行公示,需清晰标注计价单位。各机构可根据业务复杂度,合理设置计价方法。
三、实施形式
各会员机构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并将内容在我会网站“会员展示”板块主动公开。
四、实施要求
(一)请各机构于2025年5月30日前,结合自身情况完成对公房地产、土地抵押贷款评估服务明码标价。
(二)各机构应基于成本、风险等因素独立制定计价方法,禁止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抵押估价业务,不得作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五、监督检查与惩戒
对未按照明码标价执行的机构,协会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提示、约谈、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视情节轻重按行业自律相关规定实施惩戒。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协会
2025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会员服务部 刘龙洲 023-63654182)